这本是一件平常的公司之间的纠纷,双方却借助互联网将此事变的路人皆知、街谈巷议。谁受害、谁受益,现在定论言之尚早,我们现将奇虎公司的律师函原文贴出,PConline将密切关注事态进展。
附件:
关于停止刊登《旧同事首度公开揭露周鸿祎诸多罪状》的侵权文章
否则将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的
律 师 函
致:
就贵方即将刊发由雅虎中国提供的、未经核实稿件引发名誉权侵权事宜,受周鸿祎(以下简称“委托人”)委托及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指派,我们现就有关事宜向贵方做如下陈述和声明:
1、雅虎中国提供的的标题为《旧同事首度公开揭露周鸿祎诸多罪状》的文章,我们认为:该文仅依据雅虎中国的执行总经理田健等人的单方之词,对我们的委托人进行了一系列严重失实的、侮辱性的描述。
该文从第二段至第九段通篇充斥了严重违背事实和缺乏基本依据的诸多言论。
比如:“周鸿祎大肆从雅虎掠夺技术、资源、人才,做了很多伤害老东家雅虎中国的事情……”; “周鸿祎……威逼利诱要求他们到奇虎去,或者说‘只要你离开雅虎,不来奇虎也没关系……只要离开我就会提供补贴。’这中间甚至发展到威胁员工家属……”;“周鸿祎还未离开雅虎之时,他就从雅虎中国通过各种表面看起来合法的途径安插亲信去奇虎工作……” ,“周鸿祎从2005年初开始,组织了一个雅虎搜索的技术团队……目前奇虎使用的论坛搜索就是该封闭研究的成果……”
该文的部分段落还以歪曲事实的状态出现,比如:“周鸿祎……利用公司资源谋取私利,用雅虎的资源去养活奇虎以及其他公司”……等等,对周鸿祎进行了一系列失实的和诽谤性的描述与报道。
而且这些极度缺乏事实依据的言论又同时包含诸多极具侮辱性的言论,比如:“可气的是周鸿祎……顺利实现了个人金钱套现后,现在返过头来攻击……中文上网服务”;“更恶心的是……周鸿祎……装出……一副正人君子的嘴脸”。
完全可断定:该文以完全脱离事实的材料和侮辱言论,构成对我们的委托人的名誉侵权。
2、我们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其名誉不受非法侵害的权利,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贵方仅仅凭借雅虎中国某些个人的一面之词,一旦在媒体上刊发该文,将严重导致社会公众对相关问题的误认,严重损害我们的委托人的声誉和形象,将在社会公众中造成恶劣影响;从而也终将损害贵方作为新闻报道者的公正、客观形象。
3、我们希望贵方能在法律和新闻职业道德的约束下从事客观公正的新闻报道,尊重公民的合法权益,以事实为依据进行有关言论报道。因此,我们要求贵方立即停止向媒体扩散上述严重违背事实的侵权文章,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不良影响继续扩大。贵方如未能履行前述行为的,我们的委托人可能在不做任何通知的情况下,采取包括诉讼在内的一切法律措施,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谢谢你们的合作!


